河南搞“远洋捕捞”,诱捕有钱人!
https://finance.sina.com.cn/cj/2024-10-28/doc-incucfhz5428690.shtml
因财政没钱,一些地方搞“远洋捕捞”,诱捕有钱人!两地绝地反击!
“远洋捕捞”,指的是司法机关异地抓捕民营企业主、查封外地企业财产的行为。
这一现象,被法律界称为“远洋捕捞”式办案。
“远洋捕捞”与“以刑化债”,被并称为抢劫民营企业财产之“双恶”!
本以为无论是“以刑化债”,还是“远洋捕捞”,都仅仅是特殊情况下的个例。然而事实告诉我们,这不是个例,而是现象。
近日,一份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的《广东省情内参》被曝光于公众的视野。
《内参》称,广东省“互联网业态公司遭受异地逐利性执法,生存难以为继”。近年来,深圳、广州、东莞等珠三角城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区。仅广州一地2023年以来就有朴朴、壹健康等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,多为民营企业,且大部分明显带有逐利动机。
广东省的内参表示,河南出动1600多警力搞跨省办案。河南省焦作、商丘两市公安局,出动1600多名警力到广州市,对壹健康集团旗下的子公司“远洋捕捞”。本来涉案总金额只有60多万元,可河南的办案人员先后冻结该集团账户64个,冻结资金7.58亿元。按照壹健康的说法,已有数百名员工接受警方讯问,有数十人被刑拘,数十个账户被限额冻结,数十个账户完全冻结,涉及资金达数亿元,“上市泡汤、企业濒临破产”。
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?
这是一种打着司法的幌子,行抢劫之实的行为。
这样的行为,一起两起,十起二十起,广东或许看在兄弟省份的面子上,咬咬牙忍了。
但上万起事件陆续发生,换了任何省份恐怕都会“婶可忍叔不可忍”了。
毕竟,这样的行为,从小了说严重影响广东的税收和就业,影响了广东企业发展的安全感,往大了说,严重影响了广东省和全国的和谐与稳定。
当恶意肆无忌惮的时候,就不要指望无辜者保持沉默。
对个人是如此,对一个省份来说,同样是如此。
于是,广东方面开始进行反击,出台相应措施,以尽可能保护本地企业的合法权益,减少不必要的干扰。
广东省出台的措施,对那些大搞“远洋捕捞”的部门来说,有着一剑封喉的作用。
措施规定,省公安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形成联动机制,规定异地执法如需冻结广东省民企账户,须经省公安厅核准,不能仅凭外省公安机关的一纸公函就轻易跨省冻结民企账户。
对于不宜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,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,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,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。
再加上前段时间浙江新湖集团被湖北一县级法院判去百亿元资产,官媒正式反击「远洋捕捞」,浙省的努力,可谓不屈不挠。
更早些的2020年4月份,义乌给异地执法的全国同行写了《办案提醒函》,除普及外贸常识外,还警告如果过度执法、选择性执法,将不予支持,并报上级部门:
上世纪90年代内地流行一种发财之道就是到广东绑架富人捞一笔,不过干这种买卖的基本都是流氓恶霸,到了21世纪变成黑皮干这种买卖了。